secretary
常用用法
- secretary的基本意思是“秘書”,也可作“書記”“部長,大臣”解,是可數(shù)名詞。當secretary表示唯一職務時,其前不加定冠詞。
- secretary作“部長,大臣”解時,首字母大寫。
- secretary常和介詞to或of連用,表示“的秘書”。接人時常用to,接物時常用of。
- secretary作名詞,特指某一職位時,前面不加冠詞a,后跟介詞to,He is secretary to the Governor. 他是政府官員的一名秘書。
- 在英國,Secretary of State指各部的大臣,可以有很多個,而在美國則是表示“國務卿”,只有—個。英國的各個Secretary of State,可簡稱為Secretary,如Foreign Secretary等同于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ffairs。美國的Secretary of State沒有簡稱,但其各部部長稱為Secretary。 返回 secretary